毕业论文
您现在的位置: 星湖 >> 星湖图片 >> 正文 >> 正文

苏州开罚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第一次罚20,第

来源:星湖 时间:2023/5/2

据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新闻空间站》报道: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苏州交警从8月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的查纠教育、罚款行动。

在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和星湖街是整个园区相对核心的地方,这两条路也是主干道,所以有很多市民路过这里。在现场,近20名警力针对市民骑电动自行车不带头盔的行为进行教育和处罚。大多数市民不戴头盔理由有三点:一是忘了、第二是太热了、第三是电动自行车有点小,头盔拿在手上不太方便。

苏州交警对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开出警告罚单,并在现场对驾驶人进行教育劝导,组织观看安全教育片,还要求违法行为人签署佩戴电动自行车头盔承诺书。

苏州工业园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曹健说,大部分涉及到电动自行车或者行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中,颅脑损伤是能达到80%到90%的伤害,所以佩戴安全头盔就相当于汽车的安全带,是我们人身的最后一道保障。如果是第一次未按规定佩戴头盔处以20元处罚,通过警务通的比对如果发现该市民是第二次或二次以上,就会处以50元的处罚。

江苏台记者/吴迎旋谢豫周敏琼编辑/胡超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bszl/46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