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发布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公告
集团下属5所学校招生范围确定
根据公告——
1.育才校区招生范围:营船港河以东,新开路以西,星湖大道以南,江韵路以北。
2.新河校区招生范围:新开路以东,通盛大道以西,星湖大道以南,江韵路以北。
3.能达校区招生范围:营船港河以东,通盛大道以西,通启河以南,星湖大道以北。
4.星湖校区招生范围:通盛大道以东,东方大道以西,通启河以南,星湖大道以北。
5.龙腾校区招生范围:通盛大道以东,长桥港以西,星湖大道以南,江韵路以北。
原文如下▼
为切实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根据省、市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要求和《关于做好年南通开发区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集团实际,制定并发布本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依据
1.以法定监护人在本集团施教区内的住宅完全不动产权证为入学依据的适龄儿童。
线上报名上传材料:①户口簿;②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本人在本集团施教区内的住宅完全不动产权证。如果适龄儿童和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的需要上传出生医学证明;如果住宅产权为夫妻共有,夫妻俩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要上传结婚证。
户籍不在集团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已在集团施教区购房的,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开发区范围内的居住证(户籍在崇川区、通州区、海门区不作要求)。
2.父母确无住房或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不动产权证入学的适龄儿童。
线上报名上传材料:①户口簿[入学儿童须与祖辈(至少一人)、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户籍地址应与上述住宅房屋完全不动产权证地址一致)];②作为入学依据的住宅房屋不动产权证;③父母双方提供由崇川区、开发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或仅有此套共有房产的证明材料。如有特殊情况,需现场审核的对象,请根据以上两类报名对象所需材料的要求,将相应材料复印件一份连同原件一同提交报名。复印页面提示如下:
(1)户口簿:首页、户主页、适龄儿童页、监护人页;(2)法定监护人住宅不动产权证:颁发日期页、房产信息页、附记页;(3)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直接复印;(4)无房证明等直接提交原件。
三、具体安排
1.线上填报
7月1日至7月10日,入学适龄儿童家长根据“线上填报”要求(将在集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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