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及教育部、市教委相关招生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两江新区星湖学校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简章如下:
1●招生原则
●依法依规按照《义务教育法》、《重庆市义务教育实施条例》的规定,凡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就近免试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以户籍所在地为基础申请入学。
对口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三对口”入学办法,即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房管证(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
规范公平学校公开招生范围、招生方案、监督电话等,实行“阳光招生”。
2●招生条件●条件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学龄儿童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需拥有房屋产权)。
3●招生范围●范围以照母山、金山大道、平祥路、兰海高速为界。包括协信星都会、恒大照母山(含翡翠华庭、御景半岛、山水城)、龙湖新照母山、融创凡尔赛(含凡尔赛花园、领馆)、东原(含东原星樾、湖山樾)、康田蔚蓝海、龙湖舜山府等小区。
4●报名流程●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年5月10日起,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请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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