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肇庆市作家协会组织评委评选,第五届肇庆市“星湖之春”原创文学大赛获奖结果揭晓。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获奖作品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年12月31日至年1月7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评委会办公室实名反映。
电话(传真):、(传真)
邮箱:qkhhuthp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zyzl/665.html